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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谈话要求及分组安排

时间:2023-05-25 16:56 来源: 作者: 阅读:

一、我校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谈话要求

1.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,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。

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》规定,党委审批前,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,作进一步的了解,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。这样做,一方面是为了使党委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,保证审批意见准确,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进入党内来。另一方面,通过谈话,可以有针对性的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,端正入党动机。

谈话的时间放在支部 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,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前这段时间来进行。只有在这段时间来进行,才能较好地达到对发展对象作进一步了解,保证审批质量和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的目的。

2.谈话的主要内容

审批前谈话的内容应主要了解发展对象的以下情况:

(1)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;

(2)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;

(3)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;

(4)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的成熟程度;

(5)发展对象对自己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及今后改进的打算;

(6)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其它方面的问题;

最后简要归纳,肯定成绩,鼓励进步,指出不足,明确努力方向。

3.具体要求

(1)上级党组织谈话必须是党委委员,谈话记录必须党委委员本人填写;

(2) 上级党组织谈话请务必在5月30日前结束,由学生负责人主动联系党委委员。

(3) 材料填写完成后请于5月31号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。

二、我校2023年上半年发展对象谈话分组安排

组别

第一组

第二组

第三组

第四组

党委委员

胡宝珠

雷前龙

路璐

江晓晗



谈话对象


毋一梦

安艺圆

郭少茹


孙欢

李可欣

李亚倩

杨彤

张淑兰

赵锦晓

祝奥辉

魏茹

张文成


朱莞婷

周君

屈晓娜

邵晚秋